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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账号内的网络虚拟货币是电信诈骗犯罪所得,仍然以低价购入,加价售出,一买一卖赚取不法之财……近日,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对非法收购某72体育直播平台虚拟货币的郭某、鲍某提起公诉。据了解,该案非法收购虚拟货币价值人民币170余万元。
你想他的佣金,他要你的本金
2019年11月,江阴的高女士QQ邮箱里收到一封邮件,内容为网络刷单的广告,抱着“闲着也是闲着,网上兼职可以赚点外快”的心态,高女士随即加了对方QQ,详细了解刷单的操作流程。
按照对方要求,高女士点开了对方发送的链接,通过支付宝方式转账给对方100元,不到一分钟就收到了对方转来的105元,其中5元便是刷单佣金。收到佣金的高女士顿时放松了警惕,开始了第二、第三笔刷单任务。
但是,当高女士按照要求向对方转账了4800元后,对方不仅没有如约给高女士返还佣金,反而以“任务还未完成”为由要求高女士继续支付9600元才可以返现,在高女士表示自己余额不足的情况下,对方依旧发信息让她刷单,这令高女士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,赶紧去派出所报了警。
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,像高女士这样的电信诈骗被害人有很多,据不完全统计,此案中被害人达80余名,遍布全国各地,有的被害人被骗金额甚至超过10万元。
目前,这起诈骗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被骗资金
流入72体育直播平台充值虚拟货币
普通的电信诈骗通常是点对点的打款方式,然而在“刷单诈骗”中,不法分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,被害人的钱款并非直接打入对方账户中,而是会采取充值点券、虚拟货币等方式将诈骗来的钱“洗白”。
当公安机关对高女士被骗资金流向跟踪后发现,被骗资金流入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并被用于充值某72体育直播平台的虚拟货币,后该笔虚拟货币被一个姓郭的男子购买并转卖。今年1月,犯罪嫌疑人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同月,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鲍某也被抓获。
据郭某交代,2019年9月,他在“相亲交友”微信群中认识了一些倒卖网络虚拟货币的“商人”,从“商人”那儿了解到可以通过一买一卖从中赚钱,寻思着这种赚钱方式又快又省力,郭某很快就走上了这条“生财之路”。
一切准备就绪后,郭某开始“收号”。他先在微信上私聊出售平台账号的“商人”,双方确认交易的账号里的虚拟货币数量、买卖单价等细节,随后对方会发一个支付宝二维码给郭某,扫码支付成功之后对方就会将交易的账号密码发过来,至此,“收号”完成。
接下来,郭某就开始寻找客户加价“卖号”,一般郭某在“收号”折扣基础上加价1%出售给客户,低买高卖轻松赚取差价,而鲍某就是郭某的众多客户之一。
2019年12月,鲍某在网上从事某72体育直播平台主播期间,通过网络结识了郭某。据鲍某交代,郭某出售的虚拟货币比平台的价格低很多,平台充值价格是1元人民币换1个虚拟货币,郭某出售的单价约是平台的7折,且郭某出售虚拟货币金额大、频率高,在明确知道交易的虚拟货币是“来路不正”的情况下,鉴于这是一种“短平快”的赚钱方式,鲍某仍不断向郭某收购,然后高价转手或给自己刷礼物提升人气。
截至案发,郭某收购并出售给鲍某的虚拟货币共计170余万个,价值人民币170余万元。今年2月,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郭某、鲍某批准逮捕。
电信诈骗
上下游关联犯罪五花八门
近年来,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,据统计,2017年以来,江阴市检察院已办理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38件1169人,摧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、团伙30余个。
郭某、鲍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的承办检察官吉静静告诉记者,近几年来,电信诈骗犯罪尤其是新型电信诈骗层出不穷,令人防不胜防,这类犯罪类型多样、涉案人员众多,呈公司化运作,形成“诈骗—转移—变现”一条龙式的黑灰产业链,隐蔽性极高,打击难度大。
不仅如此,该院梳理后还发现,电信诈骗涉及的罪名除了诈骗罪之外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也占了很大比例。
“我们办理的938起电信诈骗案件中,关联犯罪案件达到了243件。”该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倪桂新介绍,像郭某、鲍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,就是典型的电信诈骗关联犯罪。他认为,检察机关需联合网监、互联网公司以及相关职能部门,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,从下游犯罪找到突破口从而全链条式打击,共同守护百姓的“钱袋子”。
除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,检察官提醒:在大数据时代,广大网民对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一定要认真甄别,对于陌生人提供的网站链接、二维码,不要轻易点击下载,随意给对方转账支付,更不要做所谓的“刷客”,“刷单”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,还很可能成为“刷单局”中的被害人。